2018二级建造师工程法规考点精讲3
2Z203000建设工程发承包法律制度
2Z203010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制度
2Z203011建设工程法定招标的范围、招标方式和交易场所
一、建设工程法定招标的范围
1.大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项目;(公共利益、公众安全)
2.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家融资的项目;(我国政府出钱的)
3.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贷款、援助资金的项目。(外国政府出钱的)
【注意】记住必须招标的项目范围的三句话:公共利益、公众安全,我国政府出钱的,外国政府出钱的。
二、建设工程必须招标的规模标准
1.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2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施工:200万)
2.与建设工程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货物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货物:100万)
3.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5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服务:50万)
4.单项合同估算价低于第1.2.3项规定的标准。但项目总投资额在3000万元以上的。(总投资额:3000万)
【注意】记住必须招标的规模标准的4个钱数:施工200万,货物采购100万,服务50万,总投资额3000万。
【点评】
此知识点为必会知识点。数字必须准备记忆。必须招标的工程=法定招标的范围+必须招标的规模。
【习题】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必须招标范围内的各类工程建设项目,达到下列标准之一必须进行招标的有( )。【真题2016】
A.材料采购的单项合同估算价为人民币80万
B.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为人民币300万
C.重要设备采购的单项合同估算价为人民币150万
D.监理服务采购的单项合同估算价为人民币60万
E.项目总投资额为人民币3500万
【答案】BCDE
【解析】按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必须招标范围内的各类工程建设项目,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必须进行招标:(1)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人民币200万元以上的;(2)重要设备、材料等货物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人民币100万元以上的;(3)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人民币50万元以上的;(4)单项合同估算价低于第(1)、(2)、(3)项规定的标准,但项目总投资额在人民币3000万元以上的。
三、可以不进行招标的建设工程项目
1.《招标投标法》的规定
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或者抢险救灾或者属于利用扶贫资金实行以工代赈、需要使用农民工等特殊情况,不适宜进行招标的项目,可以不招标。
2.《条例》的规定
(1)需要采用不可替代的专利或者专有技术;
(2)采购人依法能够自行建设、生产或者提供;
(3)已通过招标方式选定的特许经营项目投资人依法能够自行建设、生产或者提供;
(4)需要向原中标人采购工程、货物或者服务,否则将影响施工或者功能配套要求;
(5)国家规定的其他特殊情形。
【注意】注意把握法律制度的本质,理顺一个逻辑关系,可以不招标=可以直接发包。
【点评】
此知识点为高频考点,注意把握法律制度的本质,理顺一个逻辑关系,可以不招标=可以直接发包。
【习题】依法应当招标的项目,在下列情形中,可以不进行施工招标的情形是( )。【真题2015】
A.技术复杂、有特殊要求的
B.已通过招标方式选定的特许经营项目投资人依法能够自行建设、生产或者提供的
C.采购人自行建设、生产或者提供更为节省成本的
D.需要向原中标人采购工程、货物或者服务,否则所需费用大量增加的
【答案】B
【解析】可以不招标的情形包括:1、《招标投标法》规定,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抢险救灾或者属于利用扶贫资金实行以工代赈、需要使用农民工等特殊情况,不适宜进行招标的项目,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可以不进行招标。2、《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还规定,除《招标投标法》规定可以不进行招标的特殊情况外,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不进行招标:(1)需要采用不可替代的专利或者专有技术;(2)采购人依法能够自行建设、生产或者提供;(3)已通过招标方式选定的特许经营项目投资人依法能够自行建设、生产或者提供;(4)需要向原中标人采购工程、货物或者服务,否则将影响施工或者功能配套要求;(5)国家规定的其他特殊情形。选项
A.错误,如果因技术复杂或有特殊要求只有少量潜在投标人的,是可以不公开招标,而不是不招标。选项
C.错误,采购人能够能够自行建设、生产或者提供,是强调采购人的自行建设、生产或者提供能力,而不是成本原因。选项
D.错误,需要向原中标人采购,是因为配套使用要求,而不是费用原因。
四、建设工程招标方式
招标方式 | 适用的项目 | 备注 |
公开招标 |
《招标投标法》规定: (1)国家重点建设项目; (2)地方重点建设项目; (3)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有资金投资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工程建设项目。 《条例》规定:国有资金占控股或主导地位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应当公开招标。 |
原则 |
邀请招标 |
《招标投标法》规定: 国家重点项目和地方重点项目不适宜公开招标的,经国批准,可以进行邀请招标。 《条例》规定: (1)技术复杂、有特殊要求或者受自然环境限制,只有少量潜在投标人可供选择;(人少) (2)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费用占项目合同金额的比例过大。(钱多) |
例外 |
总承包招标 |
《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 招标人可以依法对工程以及工程建设有关的货物、服务全部或者部分实行总承包招标。 |
原则 |
两阶段招标 |
《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针对技术复杂或者无法精确拟定技术规格的项目, 第一阶段,技术招标;第二阶段,报价招标(提交投标保证金)。 |
例外 |
【点评】
此知识点为高频考点,需要理解掌握。注意易混淆知识点之间的对比,抓考点细节,原则上采用公开招标和总承包招标,但考试时往往考特殊情况,亦即邀请招标和两阶段招标。一定要把握邀请招标和两阶段招标的具体特点要求。
【习题】关于招标方式的说法,正确的是( )。【真题2015】
A.《招标投标法》规定,招标分为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以及议标三种方式
B.根据我国相关规定,如果采用邀请招标,需要经过批准
C.如果采用公开招标方式,为了限制投标人过多,招标人可以设置一定的条件进行限制
D.国内竞争性招标包括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
【答案】C
【解析】《招标投标法》规定,招标分为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国务院发展计划部门确定的国家重点项目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地方重点项目不适宜公开招标的,经国务院发展计划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进行邀请招标。《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进一步规定,国有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应当公开招标;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邀请招标:(1)技术复杂、有特殊要求或者受自然环境限制,只有少量潜在投标人可供选择;(2)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费用占项目合同金额的比例过大。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但是C选项没有明确是否为合理的条件。选项D超纲。在国内进行招标,可用本国语言编写标书,只在国内的媒体上登出广告,公开出售标书,公开开标。
【习题】依法必须进行施工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可以采用邀请招标的情形有( )。【真题2015】
A.项目受自然地域环境限制,只有少数潜在投标人可供选择
B.施工主要技术采用不可替代的专利或者专有技术
C.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费用占项目合同金额的比例过大
D.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或者抢险救灾,适宜招标但不宜公开招标
E.在建工程追加附属小型工程或者主体加层工作
【答案】AC
【解析】邀请招标的范围为:1、国务院发展计划部门确定的国家重点项目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地方重点项目不适宜公开招标的,经国务院发展计划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进行邀请招标2、《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国有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应当公开招标;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邀请招标:(1)技术复杂、有特殊要求或者受自然环境限制,只有少量潜在投标人可供选择;(2)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费用占项目合同金额的比例过大因此,选择AC。选项BD均是《招投标法》和《招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的可以不进行招标的建设工程。选项E,追加工程一般情况下也是可以不进行招标的建设工程《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规定,在建工程追加的附属小型工程或主体加层工程,原中标人仍具备承包能力,并且其他人施工将影响施工或功能配套要求的,可以不进行施工招标。
五、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交易场所
1.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实际需要,建立统一规范的招标投标交易场所。交易场所不得与行政监督部门存在隶属关系,不得以营利为目的
2.国家鼓励利用信息网络进行电子招标投标。
【习题】关于电子招标投标的说法,正确的是( )。【真题2017】
A.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得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
B.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销投标文件
C.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不得拒收
D.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
【答案】D
【解析】
A错误,D正确。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
B错误。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而非撤销。
D错误。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应当拒收。
2Z203012招标基本程序和禁止肢解发包、限制排斥投标人的规定
一、招标基本程序
建设工程招标的基本程序主要包括:(1)履行项目审批手续(2)委托招标代理机构(3)编制招标文件及标底(4)发布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5)资格审查(6)开标(7)评标(8)中标和签订合同(9)终止招标等。
(一)招标基本程序之一:履行项目审批手续
1.招标项目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需要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的,应当先履行审批手续,取得批准。
2.招标人应当有进行招标项目的相应资金或者资金来源已经落实,并应当在招标文件中如实载明。
3.《条例》规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需要履行项目审批、核准手续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其招标范围、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应当报项目审批、核准部门审批、核准。
【点评】
此知识点理解掌握即可,注意并非所有项目都需要履行项目审批手续,而是依据法律规定需要履行的项目,则需要履行相应手续。所以此环节并非招标基本程序中的必经程序。
(二)招标基本程序之二:委托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组织形式分为自行招标和邀请招标。
1.自行招标
(1)具有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评标能力(指招标人具有与招标项目规模和复杂程度相适应的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业人员),可以自行招标。
(2)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自行招标应当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备案。
2.委托招标
(1)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①有从事招标代理业务的营业场所和相应资金;
②有能够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评标的相应专业力量;
③有符合《招标投标法》规定条件、可以作为评标委员会成员人选的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库。
(2)4个不得
①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强制其委托招标代理机构办理招标事宜;
②招标代理机构在其资格许可和招标人委托的范围内开展招标代理业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涉;
③招标代理机构不得在所代理的招标项目中投标或者代理投标;
④也不得为所代理的招标项目的投标人提供咨询。
【点评】
此知识点重在理解。重点把握招标代理机构的4个不得。委托招标代理机构也非招标基本程序中的必经程序。
【习题】关于招标程序和要求的说法,正确的是( )。【真题2015】
A.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必须委托有资质的招标代理机构办理招标事宜
B.招标项目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需要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的,应当先履行项目审批手续
C.招标文件可以不包括拟签订合同的主要条款
D.招标人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应当重新招标
【答案】B
【解析】选项
A错误。《招标投标法》规定,招标人具有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评标能力的,可以自行办理招标事宜。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强制其委托招标代理机构办理招标事宜。选项B正确。《招标投标法》规定,招标项目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需要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的,应当先履行审批手续,取得批准。选项C错误。《招标投标法》规定,招标文件应当包括招标项目的技术要求、对投标人资格审查的标准、投标报价要求和评标标准等所有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以及拟签订合同的主要条款。选项D错误。招标人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
(三)招标基本程序之三:编制招标文件及标底
1.招标文件
(1)招标文件应当包括招标项目的技术要求、对投标人资格审查的标准、投标报价要求和评标标准等所有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以及拟签订合同的主要条款。
(2)对招标文件的要求
招标文件不得要求或者标明特定的生产供应者以及含有倾向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其他内容。
(3)编制投标文件的合理时间: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最短不得少于20日;(X≥20日)
(4)澄清或修改时间:招标人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Y≥15日)
(5)《条例》规定:不得利用划分标段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的招标人不得利用划分标段规避招标;
(6)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7)投标有效期从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计算。
2.标底
(1)招标人可以自行决定是否编制标底;
(2)一个招标项目只能有一个标底;标底必须保密。
(3)编制标底的中介机构不得参加投标,也不得为该项目的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或者提供咨询
(4)招标人设有最高限价的,应当在招标文件中明确最高投标限价或者最高投标限价的计算方法;招标人不得规定最低投标限价。
(5)标底只能作为评标的参考,不得以投标报价是否接近标底作为中标条件,也不得以投标报价超过标底上下浮动范围作为否决投标的条件。
【注意】
1、对于编制投标文件的合理时间,一般情况下是至少20天,特殊情况需要澄清或修改的,是至少15天。
2、招标人可以设定最高投标限价,但是不能设定最低投标限价,最低投标限价相当于标底,如果设定最低投标限价相当于泄露标底了。
【点评】
此知识点为高频考点,需要重点掌握。编制招标文件及标底的具体细节知识内容非常多,同时考点的细节分支也很多,所有内容都不能错过。
【习题】关于招标文件澄清或者修改的说法,正确的是( )。【真题2017】
A.招标文件的效力高于其澄清或修改文件
B.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招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澄清或者修改
C.澄清或者修改可以以口头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
D.澄清或者修改通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日的,在征得全部投标人同意后,可按原投标截止时间开标
【答案】B
【解析】A错误。招投标文件从效力上来讲没有高低之分。B正确、CD错误。招标人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或者投标文件编制的,招标人应当在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至少3日前,或者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或者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3日或者15日的,招标人应当顺延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或者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四)招标基本程序之四:发布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
(1)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招标公告,应当通过国家指定的报刊、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介发布。
(2)招标人应当按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或者投标邀请书规定的时间、地点出售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和招标文件自出售之日起至停止出售之日止(发售期),最短不得少于5日。
(3)招标人发售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收取的费用应当限于补偿印刷、邮寄的成本支出,不得以营利为目的。
(4)招标人采用邀请招标方式的,应当向三个以上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资信良好的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发出投标邀请书。((X≥3))
(五)招标基本程序之五: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分为资格预审和资格后审。
资格预审 | 开标 | 资格后审 | |
时间要求 | 开标前 | 开标后 | |
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时间,自资格预审文件停止发售之日不得少于5日; | 进行资格预审的,一般不再进行资格后审,但招标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 | ||
审查主体 | 资格审查委员会 | 评标委员会 | |
审查内容 | 对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条件、标准和方法。 | ||
审查结果 |
(1)未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不具有投标资格,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2)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少于3个的,应当重新招标 |
(1)应作否决投标处理 |
【提示】
此知识需理解掌握。注意知识点之间的融会贯通,尤其注意资格预审和资格后审未通过的结果不同,资格预审未通过,在开标环节不予受理,资格后审未通过,在评标环节否决投标。
(六)招标基本程序之六:开标
1.开标时间、地点
(1)开标时间:招标文件确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公开进行;
【注意】4个时间节点同时发生:开标日=截标日=投标有效期的起始日=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的起始日
(2)开标地点:招标文件中预先确定的地点。
2.开标程序
(1)开标由招标人主持,邀请所有投标人参加。
(2)开标时,由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也可以由招标人委托的公证机构检查并公证;经确认无误后,由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和投标的其他主要内容。开标过程应当记录,并存档备查。
3.不予受理的情形(4种情形:时间、地点、密封、预审未通过)
(1)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
(3)未通过资格预审的投标文件
【注意】不予受理投标文件和否决投标的法定情形不同,最大的区分点在于,不予受理是当场能够发现的,否决投标是当场不能发现的。
【注意】
1、4个时间节点同时发生:开标日=截标日=投标有效期的起始日=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的起始日
2、不予受理的情形,把握4种:时间、地点、密封和预审未通过。
【习题】根据《电子招标投标办法》,关于投标行为的说法,正确的是( )。【真题2016】
A.投标人可以在投标截止时间后完成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
B.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
C.投标人不可补充、修改投标文件,但是可以撤回
D.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可以拒收
【答案】B
【解析】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应当拒收。
【习题】关于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与撤回的说法,正确的是( )。【真题2016】
A.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进行
B.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应当经过招标人的同意
C.补充、修改已提交的投标文件,应当在提交投标保证金之前进行
D.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通知其他投标人
【答案】A
【解析】《招标投标法》规定,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并书面通知招标人。补充、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习题】关于投标文件的送达与签收的说法,正确的是( )。【真题2017】
A.招标人签收投标文件后,可以开启投标文件
B.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送达投标地点
C.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得拒收
D.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得拒收
【答案】B
【解析】
A错误。招标人收到投标文件后,应当签收保存,不得开启。
CD错误。招标人应当拒收的情形包括:(1)未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提交的投标文件;(2)逾期送达;(3)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
【习题】关于投标的说法,正确的是( )。【真题2015】
A.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招标人应当拒收
B.投标文件未经投标单位盖章和单位负责人签字的,招标人应当拒收
C.投标人逾期送达投标文件的,应当向招标人作出合理说明
D.联合体投标时,可以在评标委员会提出书面投标报告前更换成员
【答案】A
【解析】
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1)投标文件未经投标单位盖章和单位负责人签字;(2)投标联合体没有提交共同投标协议;(3)投标人不符合国家或者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4)同一投标人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或者投标报价,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5)投标报价低于成本或者高于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6)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7)投标人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
选项A:正确。投标文件未密封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选项B:错误。否决投标,而非不予受理。
选项C:错误。逾期送达的,不予受理,无需说明。
选项D:错误。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并进行资格预审的,联合体应当在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前组成。资格预审后联合体增减、更换成员的,其投标无效。
(七)招标基本程序之七:评标
1.组成(教材中四大计算题之一)
(1)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
(2)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其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的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为五人以上单数,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评标委员会总成员X≥5,X是单数,专家Y≥2/3X)
(3)评标委员会成员的名单在中标结果确定前应当保密。
2.权利
(1)可以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或者说明,但是澄清或者说明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出书面评标报告,并推荐合格的中标候选人;
(3)评标委员会经评审,认为所有投标都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可以否决所有投标。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所有投标被否决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3.义务(标准和方法)
(1)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
(2)招标文件没有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不得作为评标的依据。
4.否决投标(当场不能发现)
(1)投标文件未经投标单位盖章和单位负责人签字;
(2)联合体投标未附联合体各方共同投标协议的;
(3)投标人不符合国家或者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
(4)同一投标人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或者投标报价,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
(5)投标报价低于成本或高于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
(6)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7)投标人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
【注意】“否决投标”与“不予受理投标文件”的区别。
【注意】
1、注意提炼总结,评标委员会的公式:总成员X≥5,X是单数,专家Y≥2/3X;
2、注意易混淆知识点之间的对比,不予受理投标文件的情形是4种:时间、地点、密封、预审未通过,是开标的当场能够发现的,否决投标是7种情形,开标当场不能发现的。
【提示】
此知识点为高频考点,评标委员会的计算考试常结合案例背景进行考查,关键记住“三分之二”。评标委员会可以为5人,“以上”包含本数。
【习题】关于评标的说法,正确的是( )。
A.评标委员会认为所有投标都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可以否决所有投标
B.招标项目设有标底的,可以以投标报价是否接近标底作为中标条件
C.评标委员会成员拒绝在评标报告上签字的,视为不同意评标结果
D.投标文件中有含义不明确的内容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口头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澄清、说明
【答案】A
【解析】
A正确,评标委员会经评审,认为所有投标都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可以否决所有投标。
B错误,标底只能作为评标的参考,不得以投标报价是否接近标底作为中标条件,也不得以投标报价超过标底上下浮动范围作为否决投标的条件。
C错误,评标委员会成员拒绝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标结果。
D错误,投标文件中有含义不明确的内容、明显文字或者计算错误,评标委员会认为需要投标人作出必要澄清、说明的,应当书面通知该投标人。
【习题】关于评标规则的说法,正确的是( )。
A.评标委员会成员的名单可在开标前予以公布
B.投标文件未经投标单位盖章和单位负责人签字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C.招标项目的标底应当在中标结果确定前公布
D.评标委员会确定的中标候选人至少为3个,并标明顺序
【答案】B
【解析】A选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名单在中标结果确定前应当保密。
C选项,招标项目设有标底的,招标人应当在开标时公布。
D选项,中标候选人应当不超过3个,并标明排序。
【习题】下列情形中,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的投标有( )。【真题2016】
A.投标报价低于成本
B.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进行密封
C.投标联合体没有提交共同投标协议
D.投标报价高于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
E.投标文件未经投标人负责人签字,也未经投标人盖章
【答案】ACDE
【解析】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1)投标文件未经投标单位盖章和单位负责人签字;(2)投标联合体没有提交共同投标协议;(3)投标人不符合国家或者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4)同一投标人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或者投标报价,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5)投标报价低于成本或者高于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6)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7)投标人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
【习题】关于投标报价的说法,正确的是( )。【真题2016】
A.低于成本报价是指低于社会平均成本报价
B.报价不可以低于成本,但可以高于最高投标限价
C.报价低于成本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D.报价可以低于成本,但不可以高于最高投标限价
【答案】C
【解析】《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中规定,投标报价低于工程成本或者高于最高投标限价总价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投标人的投标。
【习题】下列投标人投标的情形中,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的有( )。【真题2017】
A.联合体未提交共同投标协议
B.投标报价高于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
C.投标文件未经投标人盖章和单位负责人签字
D.投标人主动提出了对投标文件的澄清、修改
E.投标文件未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答案】ABCE
【解析】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1)投标文件未经投标单位盖章和单位负责人签字;(2)投标联合体没有提交共同投标协议;(3)投标人不符合国家或者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4)同一投标人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或者投标报价,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5)投标报价低于成本或者高于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6)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7)投标人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
(八)招标基本程序之八:中标和签订合同
1.中标
(1)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的书面评标报告和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也可以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
【注意】确定中标人的主体有二,一是招标人,二是经招标人授权了的评标委员会。
(2)国有资金占控股或主导地位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3)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应当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并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所有未中标的投标人。
【注意】教材中所有的行为都是“到达”生效,只有中标通知书是“发出”生效。
(4)招标人不得以向中标人提出压低报价、增加工作量、缩短工期或其他违背中标人意愿的要求,依此作为发出中标通知书和签订合同的条件。
(5)中标通知书对招标人和投标人具有法律效力。
2.签订合同
(1)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合同的标的、价款、质量、履行期限等主要条款)的其他协议;
(2)“当事人就同二建设工程另行订立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与经过备案的中标合同实质性内容不一致的,应当以备案的中标合同作为结算工程价款的根据。”招标人与中标人另行签订合同的行为属违法行为,所签订的合同是无效合同。(阴阳合同,备案为准)
【注意】
1、注意确定中标人的主体有二,一是招标人,二是经招标人授权了的评标委员会。
2、注意教材中所有的行为都是“到达”生效,只有中标通知书是“发出”生效。
3、注意阴阳合同,备案为准。
【提示】
此知识点为高频考点,学习过程中要注意细节把握,比如“发出之日”、“30日”等。
【习题】下列情形中,投标人中标有效的是( )。【真题2015】
A.投标人给予招标人金钱获取中标
B.投标人在投标书中表明给予招标人折扣获取中标
C.投标人在账外给予招标人回扣获取中标
D.投标人在账外给予评标委员会财物获取中标
【答案】B
【解析】
《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经营者不得采用财物或者其他手段进行贿赂以销售或者购买商品。在账外暗中给予对方单位或者个人回扣的,以行贿论处;对方单位或者个人在账外暗中收受回扣的,以受贿论处。《招标投标法》也规定,禁止投标人以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因此,ACD都错误,B选项,投标人在投标书中明确予以折扣,不是行贿,而是一种价格优惠,不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
【习题】根据《招标投标法》和《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关于招标项目的说法,正确的有( )。【2014二建改编】
A.招标人不可以直接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
B.履约保证金不得超过中标合同金额的2%
C.国有资金控股的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D.招标人可以与投标人就投标价格、投标方案等实质性内容进行谈判
【答案】C
【解析】
《招标投标法》规定,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书面评标报告和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招标人也可以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
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
《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进一步规定,履约保证金不得超过中标合同金额的10%。中标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中标项目。
《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进一步规定,国有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进一步规定,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依照招标投标法和本条例的规定签订书面合同,合同的标的、价款、质量、履行期限等主要条款应当与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的内容一致。因此,不能谈判。
【习题】根据《招标投标实施条例》,国家有资金占控股或主导地位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关于确定中标人的说法,正确的是( )。
A.评标委员会应当确定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人为中标人
B.评标委员会应当以最接近标底价格的投标人确定为中标人
C.招标人应该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D.招标人可以从评标委员会推荐的前三名中标候选人确定为中标人
【答案】C
【解析】中标人的确定。国有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
(九)招标基本程序之九:终止招标
1.终止招标
已经发售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或者已经收取投标保证金的,招标人应当及时退还所收取的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的费用,以及所收取的投标保证金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2.招标基本程序
建设工程招标的基本程序主要包括:(1)履行项目审批手续(2)委托招标代理机构(3)编制招标文件及标底(4)发布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5)资格审查(6)开标(7)评标(8)中标和签订合同(9)终止招标等。
【点评】
此知识点理论简单,是招投标基本流程中的最后一环,在掌握上述各环节知识内容的基础上,本知识点进行流程收尾。
二、禁止肢解发包的规定
(1)提倡对建筑工程实行总承包,禁止将建筑工程肢解发包。
(2)建筑工程的发包单位可以将建筑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设备采购一并发包给一个工程总承包单位,也可以将建筑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设备采购的一项或者多项发包给一个工程总承包单位;
(3)但是,不得将应当由一个承包单位完成的建筑工程肢解成若干部分发包给几个承包单位。
【注意】注意抓考点细节,为什么没有监理?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不能有利害关系或隶属关系。
三、禁止限制、排斥投标人的规定
属于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的行为:
1.就同一招标项目向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提供有差别的项目信息;
2.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招标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
3.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以特定行政区域或者特定行业的业绩、奖项作为加分条件或中标条件;
4.对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采取不同的资格审查或者评标标准;
5.限定或者指定特定的专利、商标、品牌、原产地或者供应商;
6.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非法限定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的所有制形式或者组织形式;
7.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
招标人不得组织单个或者部分潜在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
【提示】
此知识点为高频考点,但很少直接考查某一道完整的题目,更多时候以某一个选项的形式出现在综合题目中,对于此知识点重在理解,切忌死记硬背。
【习题】关于招标人的行为中合法的是( )。【真题2016】
A.招标人可以根据需要组织部分潜在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
B.招标人可以限定或者指定特定的专利、品牌、原产地或供应商
C.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以非特定行业的奖励作为加分条件
D.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限定投标人必须为国有企业
【答案】C
【解析】
A错误,招标人不得组织单个或者部分潜在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
B错误,招标人不得限定或指定特定的专利、品牌、原产地或供应商。
C正确,招标人不得以特定行政区域或者特定行业业绩、奖励作为加分条件,亦即招标人可以以非特定行业的奖励作为加分条件。
D错误,招标人不得非法限定潜在投标人的所有制形式。
【习题】下列招标情形中,属于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的有( )。【真题2017】
A.就同一招标项目向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提供有差别的项目信息
B.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招标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
C.限定或者指定特定的专利、商标、品牌、原产地或者供应商
D.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以特定行业的业绩、奖项作为加分条件或者中标条件
E.对不同的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采取相同的资格审查或者评标标准
【答案】ABCD
【解析】《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进一步规定,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招标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1)就同一招标项目向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提供有差别的项目信息;(2)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招标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3)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以特定行政区域或者特定行业的业绩、奖项作为加分条件或者中标条件;(4)对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采取不同的资格审查或者评标标准;(5)限定或者指定特定的专利、商标、品牌、原产地或者供应商;(6)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非法限定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的所有制形式或者组织形式;(7)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
【习题】根据《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招标人的下列行为中,属于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投标人的有( )。
A.就同一招标项目向投标人提供有差别的项目信息的
B.明示或者暗示投标人,为特定投标人中标提供方便的
C.授意投标人撤换、修改投标文件的
D.限定或者指定特定的专利、商标、品牌的
E.向特定投标人泄露标底的
【答案】AD
【解析】《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进一步规定,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招标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1)就同一招标项目向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提供有差别的项目信息;(2)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招标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3)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以特定行政区域或者特定行业的业绩、奖项作为加分条件或者中标条件;(4)对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采取不同的资格审查或者评标标准;(5)限定或者指定特定的专利、商标、品牌、原产地或者供应商;(6)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非法限定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的所有制形式或者组织形式;(7)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
《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进一步规定,禁止招标人与投标人串通投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招标人与投标人串通投标:(1)招标人在开标前开启投标文件并将有关信息泄露给其他投标人;(2)招标人直接或者间接向投标人泄露标底、评标委员会成员等信息;(3)招标人明示或者暗示投标人压低或者抬高投标报价;(4)招标人授意投标人撤换、修改投标文件;(5)招标人明示或者暗示投标人为特定投标人中标提供方便;(6)招标人与投标人为谋求特定投标人中标而采取的其他串通行为。
2Z203013投标人、投标文件和投标保证金
一、投标人
1.投标人
(1)投标人是响应招标、参与投标竞争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一般不能是个人;投标人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国家有关规定对投标人资格条件或者招标文件对投标人资格条件有规定的,投标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
2.投标无效的情形(利害关系、隶属关系、资格条件)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与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无效
(3)投标人不再具备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或者其投标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其投标无效。
【提示】
此知识点要理解记忆,重点掌握投标无效的情形,理论简单,掌握关键点:有利害关系的、属于隶属关系的、资格条件不符的。
二、联合体投标
1.特点
①由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参与投标是各方的自愿行为;
②是一个临时性的组织,不具有法人资格;
③联合体各方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
④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
2.资质等级
(1)由同一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注意】就低不就高原则——木桶原理
3.共同投标协议
(1)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共同投标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约定对内责任)
4.法定连带责任
(1)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法定对外责任)
【注意】对内约定按份,对外法定连带。
5.投标无效
(1)资格预审后联合体增减、更换成员的,其投标无效。
(2)联合体各方在同一招标项目中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提示】
此知识点为历年必考点。联合体投标是历年招投标的必考点,非常重要。其中重点把握两个方面:1.资质:相同专业就低不就高;2.责任:对内约定按份,对外法定连带。
【习题】在建设工程的投标中,关于联合体投标的描述,正确的有( )。【真题2015】
A.联合体各方在同一目标项目中,既可以联合体名义投标,又可以自己名义投标
B.两个以上的个人可以组建联合体
C.招标人可以强制投标人组成联合体
D.在资格预审前,联合体可以增加成员
E.联合体各方对中标项目承担连带责任
【答案】DE
【解析】
选项A:错误。联合体各方在同一招标项目中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选项B:错误。两个以上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
选项C:错误。招标人不得强制投标人组成联合体共同投标,不得限制投标人之间的竞争。
选项D:正确。资格预审后联合体增减、更换成员的,其投标无效。
选项E:正确。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习题】关于联合体投标的说法,正确的是( )。【真题2017】
A.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并进行资格预审的,联合体应当在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后组成
B.联合体某成员在同一招标项目中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其投标有效
C.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高的单位确定其资质等级
D.招标人应当在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或者投标邀请书中载明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答案】D
【解析】
A错误。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并进行资格预审的,联合体应当在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前组成。资格预审后联合体增减、更换成员的,其投标无效。
B错误。联合体各方在同一招标项目中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C错误。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D正确。招标人应当在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或者投标邀请书中载明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投标文件
1.投标文件的内容要求
(1)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做出响应。属于建设工程项目的,投标文件的内容应当包括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与主要技术人员的简历、业绩和拟用于完成招标项目的机械设备等;
(2)投标文件的内容
①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③联合体协议书;④投标保证金;⑤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拟标价的工程量清单算不算?);⑥施工组织设计;⑦项目管理机构;⑧拟分包项目情况表(拟转包的项目情况表算不算?);⑨资格审查资料;⑩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
2.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1)截标前: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并书面通知招标人。补充、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截标后:投标人补充、修改、替代投标文件的,招标人不予接受;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3.投标文件的送达与签收
(1)拒收投标文件的情形:A.逾期送达;B.送达地点不对;C.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D.未通过资格预审。
(2)投标人少于3个的,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提示】
此知识点为高频考点,需要注意细节把握。拒收投标文件的情形即不予受理的情形,注意与否决投标的情况进行区分掌握。
【习题】根据《<标准施工招标资格预审文件>和<标准施工招标文件>暂行规定》,下列文件属于投标文件内容的有( )。【真题2016】
A.投标邀请书
B.投标函及其附录
C.施工组织设计
D.项目管理机构
E.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答案】BCDE
【解析】1013年3月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9部门经修改后发布的《<标准施工招标资格预审文件>和<标准施工招标文件>暂行规定》中进一步明确,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1)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3)联合体协议书;(4)投标保证金;(5)已标价工程量清单;(6)施工组织设计;(7)项目管理机构;(8)拟分包项目情况表;(9)资格审查资料;(10)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但是,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或投标人没有组成联合体的,投标文件不包括联合体协议书。
四、投标保证金
1.提交
(1)数度:投标保证金一般不得超过招标项目估算价的2%;
(2)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应当与投标有效期一致;
【注意】投标有效期的起始日=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的起始日;投标有效期的终止日=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的终止日。
(3)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境内投标单位,以现金或支票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应当从其基本帐户转出;
(4)实行两阶段招标的,招标人应当在第二阶段提出。
2.没收
(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其投标文件;
(2)中标未能在规定期限内提交履约保证金或签署合同协议。
3.退还
(1)投标保证金的退还:招标人最迟应当在书面合同签订后5日内向中标人和未中标的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并加计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注意】把握2个时间节点公式:
(1)投标有效期的起始日=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的起始日;
(2)投标有效期的终止日=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的终止日。
【提示】
此知识点为高频考点,注意其中数字的规定。还要注意知识点之间的对比记忆,投标保证金:不得超过招标项目估算价的2%;履约保证金:不得超过中标合同金额的10%;定金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
【习题】关于投标保证金的说法,正确的是( )。【真题2016】
A.两阶段招标中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应在第一阶段提出
B.投标保证金不得超过投标项目估价的2%
C.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应当与投标有效期一致
D.招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日内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
E.未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及利息,招标人应当在签约后5日内退还
【答案】BCE
【解析】A选项错误,实行两阶段招标的,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应当在第二阶段提出。
B选项正确,《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保证金不得超过招标项目估算价的2%。
C选项正确,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应当与投标有效期一致。
D选项错误,E选项正确,招标人最迟应当在书面合同签订后5日内向中标人和未中标的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习题】关于投标保证金的说法,正确的是( )。【真题2017】
A.招标分两阶段进行,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应当在第一阶段提出
B.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从提交投标文件之日起算
C.招标人终止招标的,应当及时退还已收取的投标保证金,招标文件未规定利息的,可以不返还利息
D.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应当与投标有效期一致
【答案】D
【解析】
A错误,实行两阶段招标的,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应当在第二阶段提出。
B错误,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与投标有效期一致,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始计算。
C错误,招标人终止招标,已经收取投标保证金的,招标人应当及时退还所收取的投标保证金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习题】关于投标文件撤回和撤销的说法,正确的是( )。【真题2017】
A.投标人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知招标人
B.投标人可以选择电话或书面方式通知招标人撤回投标文件
C.招标人收到的投标保证金,应当自收到投标人撤回通知之日起10日内退还
D.投标截止时间后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招标人应当退还投标保证金
【答案】A
【解析】
A正确,C错误。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并书面通知招标人。补充、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人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书面通知招标人。
BD错误。投标人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已收取投标保证金的,应当自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日内退还。投标截止后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招标人可以不退还投标保证金。
【习题】某工程施工招标项目估算价为5000万元,其投标保证金不得超过( )万元。
A.80
B.100
C.150
D.200
【答案】A
【解析】投标保证金不得超过项目估算价的2%,但最高不得超过80万元人民币。
【习题】关于投标保证金的说法,正确的是( )。
A.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应当与投标有效期一致
B.招标人最迟应在书面合同签订后10日内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
C.投标截止后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招标人应当返还投标保证金
D.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境内投标单位,以现金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可以从其任一账户转出
【答案】A
【解析】
A正确,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应当与投标有效期一致。
B错误,招标人最迟应当在书面合同签订后5日内向中标人和未中标的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C错误,投标截止后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招标人可以不退还投标保证金。
D错误,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境内投标单位,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应当从其基本账户转出。
2Z203014禁止串通投标和其他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规定
一、禁止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二、禁止招标人与投标人串通投标


1.属于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主观意思共谋)
(1)投标人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投标人之间约定中标人;
(3)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
(4)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投标;
(5)投标人之间为谋取中标或者排斥特定投标人而采取的其他联合行动。
2.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客观行为一致)
(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
(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3.招标人与投标人串通投标的情形
(1)招标人在开标前开启投标文件并将有关信息泄露给其他投标人;
(2)招标人向投标人泄露标底、评标委员会成员信息;
(3)招标人明示或暗示投标人压低或抬高投标报价;
(4)招标人明示或暗示投标人为特定投标人中标提供方便;
(5)招标人授意投标人撤换、修改投标文件
(6)其他串通投标行为。
【提示】
此知识点需准确记忆,考试易混淆考查,串通投标分为属于和视为,两种情况易混淆考查。属于是主观上的意思共谋,视为是客观上的行为一致。
【习题】根据《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下列情形中,属于不同投标人之间相互串通投标情形的是( )。
A.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中标
B.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C.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经理为同一人
D.委托同一单位或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答案】A
【解析】
《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进一步规定,禁止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1)投标人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2)投标人之间约定中标人;(3)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4)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投标;(5)投标人之间为谋取中标或者排斥特定投标人而采取的其他联合行动。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习题】某工程项目招标投标出现的下列情形中,应当视为投标人互相串通投标的有( )。【真题2016】
A.两份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经理均为李某
B.两份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C.投标人使用伪造的许可证
D.两个投标人均为委托某咨询单位办理投标事宜
E.投标人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业绩
【答案】ABD
【解析】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习题】下列投标人不正当竞争的情形中,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的有( )。【真题2017】
A.投标人之间约定中标人
B.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C.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的账户转出
D.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办理投标事宜
E.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答案】BCDE
【解析】《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禁止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习题】下列情形中,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的有( )。
A.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B.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投标
C.招标人授意投标人撤换、修改投标文件
D.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办理投标
E.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同一招标项目不同标段的投标
【答案】AD
【解析】投标人相互串通的情形。《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进一步规定,禁止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1)投标人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2)投标人之间约定中标人;(3)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4)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投标;(5)投标人之间为谋取中标或者排斥特定投标人而采取的其他联合行动。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三、禁止投标人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略)
四、投标人不得以低于成本的报价竞标(略)
五、投标人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略)
2Z203015中标的法定要求和招标投标投诉处理
一、中标的法定要求
1.公示中标候选人
(1)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不得少于3日;
(2)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2.确定中标人
(1)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书面评标报告和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也可以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
(2)中标人的确定条件(综合评标价法和最低投标价法)
①能够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综合评价标准;
②能够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并且经评审的投标价格最低,但是投标价格低于成本的除外。
(3)国有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4)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①放弃中标、因②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者招标文件规定应当提交③履约保证金而在规定的期限内未能提交的,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④违法行为等情形,可以按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要求重新招标。
3.中标通知书和报告招标投标情况
(1)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应当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并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所有的未中标的人;
(2)中标通知书对招标人和投标人都具有法律效力;
(3)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自确定中标人之日起15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提交招标投标情况的书面报告。
4.履约保证金
(1)招标文件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的,中标人应当提交;
(2)履约保证金不得超过合同价款总额的10%;(X≦10%)
(3)拒绝提交,视为放弃中标项目。
【提示】
此知识点为高频考点,需要注意细节的规定,尤其对于数字的规定要准确记忆。同时注意易混淆知识点之间的对比,教材中的五个金,定金、违约金、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和质量保证金。
【习题】关于确定中标人的说法,正确的是( )。
A.投标人不得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
B.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的,招标人必须重新招标
C.确定中标人前,招标人可以就投标价格与投标人进行谈判
D.国有资金占控股地位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答案】D
【解析】
A选项,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书面评标报告和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招标人也可以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
B选项,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
C选项,在确定中标人前,招标人不得与投标人就投标价格、投标方案等实质性内容进行谈判。
【习题】根据履约保证金的说法,正确的是( )。【真题2015】
A.中标人必须交纳履约保证金
B.履约保证金不得超过中标合同金额的20%
C.履约保证金是投标保证金的另一种表述
D.中标人违反招标文件的要求拒绝提交履约保证金的,视为放弃中标项目
【答案】D
【解析】
选项A:错误。《招标投标法》规定,招标文件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的,中标人应当提供。
选项B:错误。《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履约保证金不得超过中标合同金额的10%。
选项C:错误。投标保证金是指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向招标人出具的,以一定金额表示的投标责任担保。其实质是为了避免因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随意撤回、撤销投标或中标后不能提交履约保证金和签署合同等行为而给招标人造成损失。

选项D:正确。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
二、招标投标投诉与处理
1.投诉的规定
(1)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2)但对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开标以及对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依法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其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以上规定的期限内。
2.投诉处理的规定
(1)行政监督部门应当自收到投诉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受理投诉;
(2)行政监督部门应当自受理投诉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作出书面处理决定。
【习题】投标人对开标投诉的,依法应当先向( )提出异议。【真题2016】
A.评标委员会
B.招标人
C.纪律检查委员会
D.有关行政监督部门
【答案】B
【解析】对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开标以及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依法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其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以上规定的期限内。
【习题】关于评标结果异议的说法,正确的是( )。【真题2017】
A.只有投标人有权利对项目的评标结果提出异议
B.对评标结果有异议,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
C.招标人对评标结果的异议作出答复前,招标投标活动继续进行
D.对评标结果异议不是对评标结果投诉必然的前置条件
【答案】B
【解析】
A错误,投标人和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因此,除了投标人外,利害关系人也可以对评标结果提出异议。
C错误,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D错误,投标人和利害关系人对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开标以及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依法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其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以上规定的期限内。因此,不能直接投诉,而要先行提出异议。
2Z203016违法行为应承担的法律责任(略)
一、招标人违法行为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二、招标代理机构违法行为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三、评标委员会成员违法行为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四、投标人违法行为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五、中标人违法行为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六、政府主管部门和国家工作人员违法行为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七、其他法律责任
2Z203020建设工程承包制度
(一)违法发包
(1)建设单位将工程发包给个人的;
(2)建设单位将工程发包给不具有相应资质或安全生产许可的施工单位的;
(3)未履行法定发包程序,包括应当依法进行招标未招标,应当申请直接发包未申请或申请未核准的;
(4)建设单位设置不合理的招投标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的;
(5)建设单位将一个单位工程的施工分解成若干部分发包给不同的施工总承包或专业承包单位的;
(6)建设单位将施工合同范围内的单位工程或分部分项工程又另行发包的;
(7)建设单位违反施工合同约定,通过各种形式要求承包单位选择其指定分包单位的;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违法发包行为。
【提示】
此知识点需要理解记忆,注意易混淆知识点之间的对比,违法发包与违法分包关键点在于主体不同,违法发包的主体是建设单位,违法分包的主体是总包单位。
【习题】关于建设工程发承包的说法,正确的有( )。【真题2016】
A.发包人不得将工程发包给个人
B.建筑材料可以由发包人采购
C.用于工程的设备只能由发包人采购
D.发包人不得指定分包人
E.对于承包人采购的建筑构配件,发包人可以指定生产商
【答案】ABD
【解析】建设单位将工程发包给个人的属于违法发包,A选项正确;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按照合同约定,由建设单位采购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建设单位应当保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符合设计文件和合同要求,B选项正确;
按照合同约定,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由工程承包单位采购的,发包单位不得指定承包单位购入用于工程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或者指定生产厂、供应商。C、E选项错误;《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中明确规定,“建设单位不得直接指定分包工程承包人”,D选项正确。
2Z203021建设工程总承包的规定
总承包通常分为工程总承包和施工总承包两大类。
《建筑法》规定,建筑工程的发包单位可以将建筑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设备采购一并发包给一个工程总承包单位,也可以将建筑工程勘察、设计、施工、设备采购的一项或者多项发包给一个工程总承包单位。
工程总承包是指从事工程总承包的企业受建设单位的委托,按照工程总承包合同的约定,对工程项目的勘察、设计、采购、施工、试运行(竣工验收)等实行全过程或若干阶段的承包。如图2Z203020-1。
施工总承包是指发包人将全部施工任务发包给具有施工总承包资质的建筑业企业,由施工总承包企业按照合同的约定向建设单位负责,承包完成施工任务。如图2Z203020-2。

一、带头采用工程总承包的工程及主要模式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中规定:
(1)装配式建筑原则上应采用工程总承包模式。
(2)政府投资工程应完善建设管理模式,带头推行工程总承包。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推进工程总承包发展的若干意见》(建市[2016]93号)规定,工程总承包一般采用:
(1)设计一采购一施工总承包,
(2)设计一施工总承包模式,
(3)建设单位也可以根据项目特点和实际需要,按照风险合理分担原则和承包工作内容采用其他工程总承包模式。
二、建设单位的项目管理
建设单位可以根据项目特点,在可行性研究、方案设计或者初步设计完成后,按照确定的建设规模、建设标准、投资限额、工程质量和进度要求等进行工程总承包项目发包。
建设单位根据自身资源和能力,可以自行对工程总承包项目进行管理,也可以委托项目管理单位,依照合同对工程总承包项目进行管理。
项目管理单位可以是本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方案设计或者初步设计单位,也可以是其他工程设计、施工或者监理等单位,但项目管理单位不得与工程总承包企业具有利害关系。如图2Z203020-3。

建设单位可以依法采用招标或者直接发包的方式选择工程总承包企业。工程总承包评标可以采用综合评估法,评审的主要因素包括工程总承包报价、项目管理组织方案、设计方案、设备采购方案、施工计划、工程业绩等。工程总承包项目可以采用总价合同或者成本加酬金合同。如图2Z203020-4。


建设单位可以依法采用招标或者直接发包的方式选择工程总承包企业。工程总承包评标可以采用综合评估法,评审的主要因素包括工程总承包报价、项目管理组织方案、设计方案、设备采购方案、施工计划、工程业绩等。工程总承包项目可以采用总价合同或者成本加酬金合同。如图2Z203020-4。

三、工程总承包企业的基本要求
1、工程总承包企业的要求
工程总承包企业应当具有与工程规模相适应的工程设计资质或者施工资质,相应的财务、风险承担能力,同时具有相应的组织机构、项目管理体系、项目管理专业人员和工程业绩。
2、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的要求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取得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或者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担任过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项目负责人或者施工项目经理,熟悉工程建设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同时具有相应工程业绩。
3、工程总承包企业的分包与资质要求
(1)工程总承包企业可以在其资质证书许可的工程项目范围内自行实施设计和施工,也可以根据合同约定或者经建设单位同意,直接将工程项目的设计或者施工业务择优分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企业。
(2)仅具有设计资质的企业承接工程总承包项目时,应当将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业务依法分包给具有相应施工资质的企业。
(3)仅具有施工资质的企业承接工程总承包项目时,应当将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设计业务依法分包给具有相应设计资质的企业。
(4)4个不得
工程总承包企业应当加强对分包的管理,不得将工程总承包项目转包,也不得将工程总承包项目中设计和施工业务一并或者分别分包给其他单位。
工程总承包企业自行实施设计的,不得将工程总承包项目工程主体部分的设计业务分包给其他单位。
工程总承包企业自行实施施工的,不得将工程总承包项目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业务分包给其他单位。
四、工程总承包企业的责任及风险管理
1、《建筑法》的规定
2、《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的规定
4、《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推进工程总承包发展的若干意见》的规定
1、《建筑法》的规定
《建筑法》规定,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按照总承包合同的约定对建设单位负责;分包单位按照分包合同的约定对总承包单位负责。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就分包工程对建设单位承担连带责任。
2、《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进一步规定,建设工程实行总承包的,总承包单位应当对全部建设工程质量负责;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施工、设备采购的一项或者多项实行总承包的,总承包单位应当对其承包的建设工程或者采购的设备的质量负责。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的规定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中规定,按照总承包负总责的原则,落实工程总承包单位在工程质量安全、进度控制、成本管理等方面的责任。除以暂估价形式包括在工程总承包范围内且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外,工程总承包单位可以直接发包总承包合同中涵盖的其他专业业务。
4、《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推进工程总承包发展的若干意见》的规定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推进工程总承包发展的若干意见》进一步规定,工程总承包企业对工程总承包项目的质量和安全全面负责。工程分包不能免除工程总承包企业的合同义务和法律责任,工程总承包企业和分包企业就分包工程对建设单位承担连带责任。工程总承包企业按照合同约定向建设单位出具履约担保,建设单位向工程总承包企业出具支付担保。工程总承包企业自行实施工程总承包项目施工的,应当依法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将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业务依法分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施工企业完成的,施工企业应当依法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工程总承包企业应当组织分包企业配合建设单位完成工程竣工验收,签署工程质量保修书。
【总结】总分包法律责任三句话
(1)总包单位依据总包合同所约定的内容,向发包单位承担约定的法律责任;
(2)分包单位依据分包合同所约定的内容,向总包单位承担约定的法律责任;
(3)总包单位和分包单位针对分包合同的质量、安全、消防验收、节能等重大问题,向发包单位承担法定的连带责任。
【习题】关于工程总承包的说法,正确的是( )。【2017一建】
A.采购-施工总承包(P-C)是指工程总承包企业按照合同约定,承担工程项目采购和施工,并对承包工程的采购和施工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负责
B.工程总承包是指发包人将全部施工任务发包给具有工程总承包资质的企业,由该企业按照合同的约定向建设单位负责,承包完成施工任务
C.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是指工程总承包企业按照合同约定,承担工程项目设计和施工,并对承包工程的设计和施工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负责
D.交钥匙总承包的施工必须由总承包企业自行完成
【答案】A
【解析】工程总承包是指从事工程总承包的企业受建设单位的委托,按照工程总承包合同的约定,对工程项目的勘察、设计、采购、施工、试运行(竣工验收)等实行全过程或若干阶段的承包。施工总承包是指发包人将全部施工任务发包给具有施工总承包资质的建筑业企业,由施工总承包企业按照合同的约定向建设单位负责,承包完成施工任务。按照2003年2月原建设部发布的《关于培育发展工程总承包和工程项目管理企业的指导意见》,工程总承包主要有下列方式:(1)设计采购施工(EPC)/交钥匙总承包,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是指工程总承包企业按照合同约定,承担工程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试运行服务等工作,并对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全面负责。交钥匙总承包是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业务和责任的延伸,最终是向建设单位提交一个满足使用功能、具备使用条件的工程项目。(2)设计一施工总承包(D-B),设计一施工总承包是指工程总承包企业按照合同约定,承担工程项目设计和施工,并对承包工程的设计和施工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负责。(3)设计一采购总承包(E-P),设计一采购总承包是指工程总承包企业按照合同约定,承担工程项目设计和采购工作,并对工程项目设计和采购的质量、进度等负责。(4)采购一施工总承包(P-C),采购一施工总承包是指工程总承包企业按照合同约定,承担工程项目的采购和施工,并对承包工程的采购和施工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负责。
2Z203022建设工程共同承包的规定
一、共同承包的适用范围
二、共同承包的资质要求
三、共同承包的责任
1.大型建筑工程或者结构复杂的建筑工程,可以由两个以上的承包单位联合共同承包。
2.两个以上不同资质等级的单位实行联合共同承包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低的单位的业务许可范围承揽工程。
3.共同承包的各方对承包合同的履行承担连带责任。
【提示】
此知识点理解掌握,注意知识点之间的融合贯通,共同承包与招投标中的联合体承包的法律原理相同,资质:相同专业就低不就高;责任:对内约定按份,对外法定连带。
2Z203023建设工程分包的规定
一、分包工程的范围
(1)承担施工总承包的企业可以对所承接的工程全部自行施工,也可以将非主体工程或者劳务作业分包给具有相应专业承包资质或者劳务分包资质的其他建筑业企业;
(2)分包工程发包人可以就分包合同的履行要求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承包人可以要求发包人同时提供付款担保,发包人应当提供。
二、分包单位的条件与认可
(1)总承包单位如果要将所承包的工程再分包给他人,应当依法告知建设单位并取得认可。
(2)这种认可应当依法通过两种方式:①在总承包合同中规定分包的内容;②在总承包合同中没有规定分包的内容的,应当事先征得建设单位的同意。
【注意】
1、注意提炼总结,分包的条件,一是事前有约定,二是事中或事后有认可。
2、劳务作业分包由劳务作业发包人与劳务作业承包人通过劳务合同约定,可不经建设单位认可。
【提示】
此知识点为高频考点,需要准确掌握合法分包和违法分包的情形,考试会将两者进行混淆考查。
【习题】施工总承包单位分包工程应当经过建设单位认可,符合法律规定的认可方式有( )。
A.总承包合同中约定分包的内容
B.建设单位指定分包人
C.总承包合同没有约定分包内容的,事先征得建设单位同意
D.劳务分包合同由建设单位确认
E.总承包单位在建设单位推荐的分包人中选择
【答案】AC
【解析】总承包单位如果要将所承包的工程再分包给他人,应当依法告知建设单位并取得认可。这种认可应当依法通过两种方式:(1)在总承包合同中规定分包的内容;(2)在总承包合同中没有规定分包内容的,应当事先征得建设单位的同意。需要说明的是,分包工程须经建设单位认可,并不等于建设单位可以直接指定分包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中明确规定,“建设单位不得直接指定分包工程承包人。”对于建设单位推荐的分包单位,总承包单位有权作出拒绝或者采用的选择。
D选项错误,选项与题干无关。题干问的是分包的认可方式,只有两种,一种约定,一种同意,其他选项都没有关系。同时,D选项说法有歧义,在行业规定及工程实践中,劳务分包无需建设单位同意。《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律师办理建设工程法律业务操作指引》(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发布)的第128条第二款规定,“施工总承包人作为劳务分包合同发包人,施工总承包人分包劳务工程无需合同约定或建设单位同意。”
三、分包单位不得再分包
【习题】关于工程再分包的说法,正确的是( )。
A.专业分包单位可将其承包的专业工程再分包
B.专业分包单位不得将其承包工程中的非劳务作业部分再分包
C.劳务分包单位可以将其承包的劳务工作再分包
D.专业分包单位可以将非主体、非关键性的工作再分包给他人
【答案】B
【解析】《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中规定,除专业承包企业可以将其承包工程中的劳务作业发包给劳务分包企业外,专业分包工程承包人和劳务作业承包人都必须自行完成所承包的任务。
四、转包、违法分包和挂靠行为的界定
(一)违法分包
(1)总承包单位将建设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的;
(2)建设工程总承包合同中未有约定,又未经建设单位认可,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部分建设工程交由其他单位完成的;
(3)施工总承包单位将建设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分包给其他单位的;
(4)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建设工程再分包的。(这里的分包指专业分包单位)
《建筑工程施工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试行)》规定,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违法分包:
(1)施工单位将工程分包给个人的;
(1)施工单位将工程分包给个人的;
(2)施工单位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或安全生产许可的单位的;
(3)施工合同中没有约定,又未经建设单位认可,施工单位将其承包的部分工程交由其他单位施工的;
(4)施工总承包单位将房屋建筑工程的主体结构的施工分包给其他单位的,钢结构工程除外;
(5)专业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专业工程中非劳务作业部分再分包的;
(6)劳务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劳务再分包的;
(7)劳务分包单位除计取劳务作业费用外,还计取主要建筑材料款、周转材料款和大中型施工机械设备费用的;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违法分包行为。
【注意】
1、注意违法发包和违法分包的不同,关键点在主体方面,违法发包的主体是发包单位,违法分包的主体是总包单位。
2、注意主体工程不能分包,但钢结构除外。
【提示】
此知识点为高频考点,注意对易混淆知识点区分掌握。区分违法分包与合法分包的情形;违法分包与转包的情形;违法分包与违法发包的情形。
【习题】下列关于分包的说法中,正确的有( )。【真题2015】
A.招标人可以直接指定分包人
B.经招标人同意,中标人将中标项目的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完成
C.中标人和招标人可以在合同中约定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工作分包给他人完成
D.中标人为节约成本可以自行决定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完成
E.经招标人同意,接受分包的人可以将项目再次分包给他人
【答案】BC
【解析】
选项A:错误。《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中明确规定,“建设单位不得直接指定分包工程承包人。”对于建设单位推荐的分包单位,总承包单位有权作出拒绝或者采用的选择。
《招标投标法》规定,中标人按照合同约定或者经招标人同意,可以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完成。因此,中标人按照合同约定或者经招标人同意,可以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完成。选项B正确,选项C正确,选项D错误。
选项E:错误。接受分包的人应当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并不得再次分包。
【习题】根据《建设工程施工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试行)》,属于合法分包的( )。【真题2017】
A.经建设单位认可,施工企业将其承包的部分工程分包给个人
B.施工企业将工程分包给未申领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企业
C.施工总承包企业将钢结构工程分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企业
D.专业分包企业将其承包的专业工程中的劳务作业分包
E.劳务分包企业将其承包的劳务再分包
【答案】CD
【解析】《建筑工程施工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试行)》规定,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违法分包:(1)施工单位将工程分包给个人的;(2)施工单位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或安全生产许可的单位的;(3)施工合同中没有约定,又未经建设单位认可,施工单位将其承包的部分工程交由其他单位施工的;(4)施工总承包单位将房屋建筑工程的主体结构的施工分包给其他单位的,钢结构工程除外;(5)专业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专业工程中非劳务作业部分再分包的;(6)劳务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劳务再分包的;(7)劳务分包单位除计取劳务作业费用外,还计取主要建筑材料款、周转材料款和大中型施工机械设备费用的;(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违法分包行为。
【习题】分包工程发生质量、安全、进度等问题给建设单位造成损失的,关于责任承担的说法,正确的是( )。
A.分包单位只对总承包单位负责
B.总承包单位赔偿金额超过其应承担份额的,有权向有责任的分包单位追偿
C.建设单位只能向造成损失的分包单位主张权利
D.建设单位与分包单位无合同关系,无权向分包单位主张权利
【答案】B
【解析】分包工程质量责任的承担。分包单位就分包工程和总包单位向建设单位承担连带责任,由分包单位单位造成的质量、安全、进度等问题给建设单位造成损失,总包可以要求总包单位赔偿,超出总包承担份额的,有权向分包主张权利。
【习题】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下列分包情形中,不属于违法分包的是( )。
A.总承包单位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
B.施工总承包合同中未有约定,承包单位又未经建设单位认可,就将其全部劳务作业交由劳务单位完成
C.施工总承包单位将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分包给其他单位
D.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专业工程进行专业分包
【答案】B
【解析】劳务作业分包可不经建设单位认可。
(二)转包
(1)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转给他人;(一次性打包转让)
(2)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名义分别转给其他单位承包的行为;(肢解分包,五马分尸)
(3)分包工程发包人将工程分包后,未在施工现场设立项目管理机构和派驻相应人员,并未对该工程的施工活动进行组织管理的,视同转包行为。(管理)
《建筑工程施工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试行)》规定,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转包:
(1)施工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转给其他单位或个人施工的;
(2)施工总承包单位或专业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给其他单位或个人施工的;
(3)施工总承包单位或专业承包单位未在施工现场设立项目管理机构或未派驻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量管理负责人、安全管理负责人等主要管理人员,不履行管理义务,未对该工程的施工活动进行组织管理的;
(4)施工总承包单位或专业承包单位不履行管理义务,只向实际施工单位收取费用,主要建筑材料、构配件及工程设备的采购由其他单位或个人实施的;
(5)劳务分包单位承包的范围是施工总承包单位或专业承包单位承包的全部工程,劳务分包单位计取的是除上缴给施工总承包单位或专业承包单位“管理费”之外的全部工程价款的;
(6)施工总承包单位或专业承包单位通过采取合作、联营、个人承包等形式或名义,直接或变相地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转给其他单位或个人施工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转包行为。
【注意】转包一定是违法的,分包不一定违法,违法分包是违法的,合法分包是合法的。
(三)挂靠行为
《建筑工程施工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试行)》规定,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挂靠:
(1)没有资质的单位或个人借用其他施工单位的资质承揽工程的;(无资质、个人借资质)
(2)有资质的施工单位相互借用资质承揽工程的,包括资质等级低的借用资质等级高的,资质等级高的借用资质等级低的,相同资质等级相互借用的;(企业借资质)
(3)专业分包的发包单位不是该工程的施工总承包或专业承包单位的,但建设单位依约作为发包单位的除外;(专业分包主体混乱)
(4)劳务分包的发包单位不是该工程的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单位或专业分包单位的;(劳务分包主体混乱)
(5)施工单位在施工现场派驻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量管理负责人、安全管理负责人中一人以上与施工单位没有订立劳动合同,或没有建立劳动工资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的;(项目管理者与施工单位无劳动关系)
(6)实际施工总承包单位或专业承包单位与建设单位之间没有工程款收付关系,或者工程款支付凭证上载明的单位与施工合同中载明的承包单位不一致,又不能进行合理解释并提供材料证明的;(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无工程款支付关系)
(7)合同约定由施工总承包单位或专业承包单位负责采购或租赁的主要建筑材料、构配件及工程设备或租赁的施工机械设备,由其他单位或个人采购、租赁,或者施工单位不能提供有关采购、租赁合同及发票等证明,又不能进行合理解释并提供材料证明的;(采购者混乱)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挂靠行为。(其他)
【注意】挂靠的8种情形,就是主体不适格和行为违法两个方面。
【习题】某建设工程施工招标,甲公司中招后将其转包给不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乙公司,乙施工过程不符合规定的质量标准,给建设单位造成损失。关于向建设单位承担赔偿责任的说法,正确的是( )。【真题2017】
A.甲、乙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B.建设单位与甲有合同关系,应由甲承担赔偿责任
C.乙为实际施工人,应由乙承担赔偿责任
D.甲和乙承担按份赔偿责任
【答案】A
【解析】《建筑法》第67条规定:“承包单位将承包的工程转包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可以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情节严重的,吊销资质证书。承包单位有以上规定的违法行为的,对因转包工程或者违法分包的工程不符合规定的质量标准造成的损失,与接受转包或者分包的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五、分包单位的责任
(一)总分包单位的法律责任
(1)约定责任: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按照总承包合同的约定对建设单位负责;分包单位按照分包合同的约定对总承包单位负责。
法定责任: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就分包工程对建设单位承担连带责任。
(2)建设单位既可以根据总承包合同向总承包单位追究违约责任,也可以根据法律规定直接要求分包单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分包单位不得拒绝。

总分包法律责任的三句话 |
(1)总包单位依据总包合同所约定的内容,向发包单位承担约定的法律责任; (2)分包单位依据分包合同所约定的内容,向总包单位承担约定的法律责任; (3)总包单位和分包单位针对分包合同的质量、安全、消防验收、节能等重大问题,向发包单位承担法定的连带责任。 |

【提示】
此知识点为历年必考点。并且考查形式灵活多样,难度较高。学习总分包法律责任,就记住上述总结的三句话,并且辅以练习题进行灵活应用,一定做到以不变应万变,也是万变不离其宗。
【习题】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对分包工程的安全生产承担( )。【真题2016】
A.按份责任
B.集体责任
C.同等责任
D.连带责任
【答案】D
【解析】《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规定,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对分包工程的安全生产承担连带责任。
2Z203024违法行为应承担的法律责任(略)
一、发包单位违法行为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二、承包单位违法行为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三、其他法律责任
2Z203030建筑市场信用体系建设
2Z203031建筑市场诚信行为信息的分类
一、良好行为记录
二、不良行为记录
建筑市场诚信行为信息分为良好行为记录和不良行为记录两大类。
2Z203032建筑市场施工单位不良行为记录认定标准
一、施工单位不良行为记录的认定标准
1.资质不良(6种情形)
(1)未取得资质证书承揽工程的,或超越本单位资质等级承揽工程的;
(2)以欺骗手段取得资质证书承揽工程的;
(3)允许其他单位或个人以本单位名义承揽工程的;
(4)未在规定期限内办理资质变更手续的;
(5)涂改、伪造、出借、转让证书的;
(6)按照国家规定需要持证上岗的技术工种的作业人员未经培训、考核,未取得证书上岗,情节严重的。
2.承揽业务不良(5种情形)
(1)利用向发包单位及其工作人员行贿、提供回扣或者给予其他好处等不正当手段承揽业务的;
(2)相互串通投标或与招标人串通投标的,以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的;
(3)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
(4)不按照与招标人订立的合同履行义务,情节严重的;
(5)将承包的工程转包或违法分包的。
3.工程质量不良(5种情形)
4.工程安全不良(24种情形)
5.拖欠工程款或工人工资不良(1种情形)
【注意】注意资质不良的第三条和承揽业务不良的第三条的区别,重点区分借入资质和借出资质,借出资质是资质不良,借入资质是承揽业务不良。
【提示】
此知识点需要理解记忆,考试会将几种不良行为进行混淆考查,需要准确记忆每种不良行为的具体表现。其中尤其要注意资质不良与承揽业务不良行为,考试常考。
【习题】根据《全国建筑市场各方主体不良行为记录认定标准》,允许其他单位或个人以本单位名义承揽工程的,属于( )。【真题2016】
A.资质不良行为
B.承揽业务不良行为
C.工程质量不良行为
D.工程安全不良行为
【答案】A
【解析】资质不良行为认定标准:(1)未取得资质证书承揽工程的,或超越本单位资质等级承揽工程的;(2)以欺骗手段取得资质证书承揽工程的;(3)允许其他单位或个人以本单位名义承揽工程的(4)未在规定期限内办理资质变更手续的;(5)涂改、伪造、出借、转让《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的;(6)按照国家规定需要持证上岗的技术工种的作业人员未经培训、考核,未取得证书上岗,情节严重的。
【习题】根据《全国建筑市场各方主体不良行为记录认定标准》,属于施工企业资质不良行为的是( )。【真题2017】
A.以他人名义投标
B.将承包的工程违法分包
C.未在规定期限内办理资质变更手续
D.未按照与招标人订立的合同履行义务,情节严重的
【答案】C
【解析】资质不良行为认定标准:(1)未取得资质证书承揽工程的,或超越本单位资质等级承揽工程的;(2)以欺骗手段取得资质证书承揽工程的;(3)允许其他单位或个人以本单位名义承揽工程的;(4)未在规定期限内办理资质变更手续的;(5)涂改、伪造、出借、转让《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的;(6)按照国家规定需要持证上岗的技术工种的作业人员未经培训、考核,未取得证书上岗,情节严重的。
承揽业务不良行为认定标准:(1)利用向发包单位及其工作人员行贿、提供回扣或者给予其他好处等不正当手段承揽业务的;(2)相互串通投标或与招标人串通投标的,以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的;(3)以他人名义投标或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4)不按照与招标人订立的合同履行义务,情节严重的;(5)将承包的工程转包或违法分包的。
【习题】根据《全国建筑市场各方主体不良行为记录认定标准》,属于施工企业工程安全不良行为的是( )。【真题2017】
A.未按照节能设计进行施工
B.未对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以及有关材料取样检测
C.按照规定需要持证上岗的技术工种的作业人员未取得证书上岗,情节严重
D.在城市市区内建设工程的施工现场未实行封闭围挡
【答案】D
【解析】AB属于质量不良认定标准。C属于资质不良认定标准。
【习题】下列行为中,属于工程安全不良行为的是( )。【真题2015】
A.在施工中偷工减料的,使用不合格建筑材料、建筑配件和设备的
B.不按照工程设计图纸或施工技术标准施工的
C.未对工程施工可能造成伤害的毗邻建筑物、构筑物和地下管线等采取专项防护措施的
D.未对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设备和商品混凝土进行检测的
【答案】C
【解析】施工单位的不良行为记录认定标准分为如下5大类、41条,本题中,ABD三项都属于质量不良行为认定标准,只有C属于安全不良行为认定标准。
质量不良行为认定标准仅包括5条,(1)在施工中偷工减料的,使用不合格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或者有不按照工程设计图纸或施工技术标准施工的其他行为的;(2)未按照节能设计进行施工的;(3)未对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设备和商品混凝土进行检测,或未对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以及有关材料取样检测的;(4)工程竣工验收后,不向建设单位出具质量保修书的,或质量保修的内容、期限违反规定的;(5)不履行保修义务或者拖延履行保修义务的。
【习题】根据《全国建筑市场各方主体不良行为记录认定标准》,属于承揽业务不良行为的是( )。
A.允许其他单位或个人以本单位名义承揽工程的
B.不履行保修义务或者拖延履行保修义务的
C.将承包的工程转包或者违法分包的
D.未按照节能设计施工的
【答案】C
【解析】
A允许其他单位或个人以本单位名义承揽工程是资质不良。
B不履行保修义务是属于质量不良。
D不按照节能设计进行施工的属于质量不良。
【习题】根据《全国建筑市场各方主体不良行为记录认定标准》,关于施工企业不良行为记录的说法,正确的是( )。
A.超越本单位资质承揽工程的行为属于承揽业务不良行为
B.工程竣工验收后,不向建设单位出具质量保证书的行为属于工程安全不良行为
C.委托不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承担施工现场拆卸施工起重机械的行为属于资质不良行为
D.将承包的工程转包或违法分包的行为属于承揽业务不良行为
【答案】D
【解析】
A错误,超越资质是资质不良认定标准
B错误,竣工验收后不向建设单位出具质量保修书的行为是属于质量不良认定标准。
C错误,委托不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承担施工现场安装、拆卸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的属于安全不良认定标准。
D正确。将承包的工程转包或违法分包的是承揽业务不良认定标准。
二、注册建造师不良行为记录的认定标准(略)
2Z203033建筑市场诚信行为的公布和奖惩机制
一、建筑市场诚信行为的公布
1.公布的时限
(1)建筑市场诚信行为记录信息的公布时间为行政处罚决定做出后7日内,公布期限一般为6个月至3年;良好行为记录信息公布期限一般为3年。
(2)省、自治区和直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审查整改结果,对整改确有实效的,由企业提出申请,经批准,可缩短其不良行为记录信息公布期限,但公布期限最短不得少于3个月。
(3)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和省级人民政府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应自招标投标违法行为行政处理决定作出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对外进行记录公告。《招标投标违法行为记录公告暂行办法》规定,违法行为记录公告期限为6个月。依法限制招标投标当事人资质(资格)等方面的行政处理决定,所认定的限制期限长于6个月的,公告期限从其决定。
【提示】
此知识点为高频考点,重点记忆有关时间的规定。
【习题】建筑市场不良行为记录信息公布期限一般是( )。
A.1个月至2年
B.2个月至1年
C.6个月至3年
D.3个月至2年
【答案】C
【解析】不良行为记录信息的公布期限。建筑市场不良行为记录信息公布期限一般为6个月至3年。
2.公布的内容和范围
(1)属于《全国建筑市场各方主体不良行为记录认定标准》范围的不良行为记录除在当地发布外,还将由建设部统一在全国公布,公布期限与地方确定的公布期限相同。
(2)招标投标违法行为记录公告不得公开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记录。但是,经权利人同意公开或者行政机关认为不公开可能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违法行为记录,可以公开。
【习题】招标投标违法行为记录公告,绝对禁止公开涉及( )的记录。【真题2016】
A.国家秘密
B.个人隐私
C.商业隐私
D.政府信息
【答案】A
【解析】招标投标违法行为记录公告不得公开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记录。但是,经权利人同意公开或者行政机关认为不公开可能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违法行为记录,可以公开。
3.公告的变更
行政处理决定在被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期间,公告部门依法不停止对违法行为记录的公告,但行政处理决定被依法停止执行的除外。
【习题】根据《招标投标违法行为记录公告暂行办法》,关于建筑市场诚信行为公告的说法,正确的是( )。
A.招标投标违法行为记录公告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得公开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记录
B.对于取消担任评标委员会成员资格的行政处理决定应当给予公告
C.被公告的招标投标当事人认为公告记录与行政处理决定的相关内容不符的,可向公告部门提出书面更正申请,公告部门应在接到申请后停止公告
D.行政处理决定在被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期间,公告部门应暂停对违法行为记录的公告
【答案】B
【解析】
A选项,招标投标违法行为记录公告不得公开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记录。但是,经权利人同意公开或者行政机关认为不公开可能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违法行为记录,可以公开。
C选项,被公告的招标投标当事人认为公告记录与行政处理决定的相关内容不符的,可向公告部门提出书面更正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据。公告部门在作出答复前不停止对违法行为记录的公告。
D选项,行政处理决定在被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期间,公告部门依法不停止对违法行为记录的公告,但行政处理决定被依法停止执行的除外。
【习题】根据《招标投标违法行为记录公告暂行办法》,关于招标投标违法行为记录公告的说法,正确的是( )。【真题2017】
A.依法限制招标投标当事人资质等方面的行政处理决定,所认定的限制期限长于6个月的,公告期限为6个月
B.被公告的招标投标当事人认为公告记录与行政处理决定的相关内容不符的,可以向公告部门提出书面更正申请,公告部门在作出答复前停止对违法行为记录的公告
C.原行政处理决定被依法变更或撤销的,公告部门应当及时对公告记录予以变更或撤销,并在公告平台上予以声明
D.行政处理决定在被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期间,公告部门应当停止对违法行为记录的公告
【答案】C
【解析】
A错误。《招标投标违法行为记录公告暂行办法》规定,违法行为记录公告期限为6个月。依法限制招标投标当事人资质(资格)等方面的行政处理决定,所认定的限制期限长于6个月的,公告期限从其决定。
B错误。《招标投标违法行为记录公告暂行办法》规定,被公告的招标投标当事人认为公告记录与行政处理决定的相关内容不符的,可向公告部门提出书面更正申请,但是,公告部门在作出答复前不停止对违法行为记录的公告。
C正确,原行政处理决定被依法变更或撤销的,公告部门应当及时对公告记录予以变更或撤销,并在公告平台上予以声明。
D错误。遵循的原则是“复议(诉讼)不停止执行”。行政处理决定在被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期间,公告部门依法不停止对违法行为记录的公告,但行政处理决定被依法停止执行的除外。
二、建筑市场诚信行为的奖惩机制(略)
2Z203034建筑市场主体诚信评价的基本规定
一、政府对市场主体的守法诚信评价
政府主导,以守法为基础,根据违法违规行为的行政处罚记录,对市场主体进行诚信评价。
二、社会中介信用机构的综合信用评价
市场主导,以守法、守信(指经济信用,包括市场交易信用和合同履行信用)、守德、综合实力(主要包括经营、资本、管理、技术等)为基础进行综合评价。
【提示】
此知识点属于高频考点,理论简单,可通过真题练习熟悉出题点,进行巩固。
【习题】以守法为基础,依据违法违规行为的行政处罚记录,对市场主体进行诚信评价的是( )。【真题2015】
A.行业协会的综合信用评价
B.行业协会协助政府部门的综合信用评价.
C.政府对市场主体的守法诚信评价
D.社会中介信用机构的综合信用评价
【答案】C
【解析】政府对市场主体的守法诚信评价是政府主导,以守法为基础,根据违法违规行为的行政处罚记录,对市场主体进行诚信评价。
【习题】关于建筑市场诚信行为的公布内容和范围,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真题2015】
A.招标投标违法行为记录公告涉及商业秘密的一律不得公开
B.招标投标违法行为记录公告涉及个人隐私的一律不得公开
C.招标投标违法行为记录公告涉及公共利益的一律不得公开
D.招标投标违法行为记录公告涉及国家秘密的一律不得公开
【答案】D
【解析】招标投标违法行为记录公告不得公开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记录。但是,经权利人同意公开或者行政机关认为不公开可能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违法行为记录,可以公开。因此,D选项正确。
【习题】政府对市场主体的守法诚信评价标准内容以( )为主要依据。【真题2016】
A.建筑市场有关违法行为
B.违反法定基本程序问题
C.质量安全问题
D.建筑市场有关法律责任
【答案】D
【解析】政府对市场主体的守法诚信评价是政府主导,以守法为基础,根据违法违规行为的行政处罚记录,对市场主体进行诚信评价。评价内容包括对市场主体违反各类行政法律规定强制义务的行政处罚记录以及其他不良失信行为记录。评价标准内容以建筑市场有关的法律责任为主要依据,对社会关注的焦点、热点问题可有所侧重,如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转包、违法分包,挂靠、招标投标弄虚作假、质量安全问题、违反法定基本建设程序等。
责编:liuyu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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