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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二级建造师《工程法规》考试要点:合同担保方式定金

来源:未知 2018-04-23 13:41

  2018年二级建造师《工程法规》考试要点:合同担保方式定金

  1.4.7.3定金(2072 P196)

概念 一方当事人以保证债务履行为目的,于合同成立时或未履行前,预先提供一定数额金钱的担保方式。如约履行,定金返还或抵作价款
特点 定金罚则 支付定金一方违约(根本违约),无权要求返还,收取一方违约双倍返还
选择适用 当事人既约定了定金也约定了违约金的,守约方可以择一适用
定金性质 1证约性质 2预先给付的性质 3担保的性质
定金合同 形式要求 应当书面
生效要求 1主合同有效2定金实际交付的实践合同3比例符合法定(不超主合同20%)

  定金与违约金及预付款的区别

定金 违约金
于合同履行前支付 发生在违约后
有证约和预先给付作用
主要起担保作用 是违反合同的民事责任形式
一般是约定的 可以约定也可以法定
   
定金 预付款
是合同担保方式 是履约行为
是从合同约定 是主合同履行
有法定的定金罚则
是实践性的 是诺成性的

  【真题】

  (二级09-77)

  6月1日,甲乙双方签订建材买卖合同,总价款为100万元,约定由买方支付定金30万元。由于资金周转困难,买方于6月10日交付了25万元,卖方予以签收。下列

  说法正确的是( )

  A.买卖合同是主合同,定金合同是从合同

  B.买卖合同自6月10日成立

  C.买卖合同自6月1日成立

  D.若卖方不能交付货物,应返还50万元

  E.若买方不履行购买义务,仍可以要求卖方返还5万元

  二级2009-77-ACE,注意:定金有证明主合同成立的作用,但是并非主合同成立的必要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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