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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二级建造师《工程法规》考试要点:民法

来源:未知 2018-04-23 11:29

  2018年二级建造师《工程法规》考试要点:民法

  四、民法(4分;4分;4分)

  (一)掌握民事法律关系构成

  民事法律关系三要素:主体、客体和内容。

  1、民事法律关系主体

  (1)自然人

  自然人不仅包括公民,还包括外国人和无国籍人。

  民事行为能力类型: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限制民事行为能力和无民事行为能力。

  完全民事行为能力:18周岁以上。

  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10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

  可以进行与他的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活动;其他民事活动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征得他的法定代理人的同意。”

  无民事行为能力:不满10周岁的未成年人;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

  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民事活动。(注:只能代理,不能是同意,此点与限制行为能力不同)

  (2)法人

  法人条件:依法成立;有必要的财产或者经费;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如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责任公司

  (3)其他组织:如合伙企业、法人的分机机构(分公司)

  2、民事法律关系客体

  种类:财、物、行为、智力成果。

  3、民事法律关系内容:权利和义务(包括法定和约定)

  4、民事法律关系变更

  主体变更:包括主体增减和主体转让

  客体变更:包括客体范围(规模和数量)和客体性质

  内容变更:包括权利增加和减少

  5、民事法律关系终止

  自然终止:履行。

  协议终止:即时终止(事后);约定终止条件(事先)。

  违约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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