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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造价师造价管理考点练习:要约和邀请的区别

来源:未知 2018-04-25 14:32

  要约和承诺

  一、要约

定义

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

     条件

内容具体确定;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

     生效

到达受要约人时生效。如采用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收件人指定特定系统接收数据电文的,该数据电文进入该特定系统的时间,视为到达时间; 未指定特定系统的,该数据电文进入收件人的任何系统的首次时间,视为到达时间

     撤回

撤回通知应在要约到达受要约人之前或者与要约同时到达受要约人

     撤销

撤销通知应当在受要约人发出承诺通知之前到达受要约人

 

  二、邀请
 

定义

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除根据交易习惯或者要约表明可以通过行为作出承诺的之外,承诺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

     期限

承诺应当在要约确定的期限内到达要约人。要约没有确定承诺期限的,承诺应当依照下列规定到达:①除非当事人另有约定,以对话方式作出的要约,应即时作出承诺;②以非对话方式作出的要约,承诺应当在合理期限内到达

     生效

承诺通知到达要约人时生效

     撤回

撤回承诺的通知应当在承诺通知到达要约人之前或者与承诺通知同时到达要约人

 

  习题:下列关于承诺的说法错误的是(  )。

  A. 承诺是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

  B. 承诺应当以行为或通知的方式作出

  C. 承诺通知自发给要约人时生效

  D. 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的为新要约

  答案:C

责编:liuyu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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