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主页 > 造价工程师 > 建设工程造价管理 >

2018年造价师造价管理考点总结:建设单位的安全责任

来源:未知 2018-04-25 10:14

  建设单位的安全责任

  1.建设单位应向施工单位提供有关资料,并保证资料的真实、准确、完整。

  2.建设单位不得提出不符合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强制性标准规定的要求,不得压缩合同约定的工期。

  3.申领施工许可证的,在申请时提供安全施工措施资料;办理开工报告的,自开工报告批准之日起15日内,将安全施工措施报送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4.在拆除工程施工15日前,报送资料至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备案。

  5.编制工程概算时,应确定建设工程安全作业环境及安全施工措施所需要的费用。

  工程监理单位

  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与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监理方法:

  1.发现安全事故隐患,要求施工单位整改。

  2.情节严重的,要求施工单位暂时停工,并报告建设单位。

  3.施工单位拒绝执行的,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

  1.应急救援预案与救援体系的主体——县级以上地方各级政府;

  2.建筑施工单位——应建立应急救援组织;

  3.规模小的生产经营单位——兼职的应急救援人员。

  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

  1.大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项目。

  2.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家融资的项目。

  3.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贷款、援助资金的项目。

  招标文件与资格审查

  1.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时间,自资格预审文件停止发售之日起不得少于5日。未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不具有投标资格。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少于3个的,应当重新招标。

  2.招标人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或者投标文件编制的,招标人应当在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至少3日前,或者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或者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

  不足3日或者15日的,招标人应当顺延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或者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3.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资格预审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2日前提出。

  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

  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招标工作的实施

  1.禁止投标限制

  招标人对招标项目划分标段的,应当遵守招标投标法的有关规定,不得利用划分标段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招标人不得利用划分标段规避招标。

  2.总承包投标

  招标人可以依法对工程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货物、服务全部或者部分实行总承包招标。

责编:liuyue
027-597655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