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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二级建造师速记宝典(矿业)(六)

来源:未知 2018-03-06 11:26

2G331011矿产资源管理及探查建设的规定

考点1:开采许可制度有关规定

开采下列矿产资源的,由国务院地质矿产主管部门审批,并颁发采矿许可证:
1)国家规划矿区和对国民经济具有重要价值的矿区内的矿产资源;
2)前项规定区域以外可供开采的矿产储量规模在大型以上的矿产资源;
3)国家规定实行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
4)领海及中国管辖的其他海域的矿产资源;

2G331021矿山建设安全保障的规定

考点1:矿山建设安全设施要求

1.矿山建设工程的安全设施必须和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2.矿山建设工程的设计文件,必须符合矿山安全规程和行业技术规范,并按照国家规定经管理矿山企业的主管部门批准;不符合矿山安全规程和行业技术规范的,不得批准。矿山建设工程安全设施的设计必须有劳动行政主管部门参加审查。矿山安全规程和行业技术规范,由国务院管理矿山企业的主管部门制定。

2G331022矿山建设事故处理的规定

考点1:矿山建设事故处理的规定

1.发生矿山事故,矿山企业必须立即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对伤亡事故必须立即如实报告劳动行政主管部门和管理矿山企业的主管部门。
2.发生一般矿山事故,由矿山企业负责调查和处理。发生重大矿山事故,由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工会和矿山企业按照行政法规的规定进行调查和处理。
3.矿山企业对矿山事故中伤亡的职工按照国家规定给予抚恤或者补偿。
4.矿山事故发生后,应当尽快消除现场危险,查明事故原因,提出防范措施。现场危险消除后,方可恢复生产。

2G331051爆炸器材购买、运输、存贮、销毁等管理规定

考点1:民用爆炸物品

是指用于非军事目的、列人民用爆炸物品品名表的各类火药、炸药及其制品和雷管、导火索等点火、起爆器材。《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对爆炸物品的销售和购买、运输、爆破作业和储存以及硝酸铵的销售、购买都有明文规定。

考点2:经由道路运输民用爆炸物品应符合的规定

(1)携带《民用爆炸物品运输许可证》;
(2)民用爆炸物品的装载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规范,车厢内不得载人;
(3)运输车辆安全技术状况应当符合国家有关安全技术标准的要求,并按照规定悬挂或者安装符合国家标准的易燃易爆危险物品警示标志;
(4)运输民用爆炸物品的车辆应当保持安全车速;
(5)按照规定的路线行驶,途中经停应当有专人看守,并远离建筑设施和人口稠密的地方,不得在许可以外的地点经停;
(6)按照安全操作规程装卸民用爆炸物品,并在装卸现场设置警戒,禁止无关人员进人;
(7)出现危险情况立即采取必要的应急处置措施,并报告当地公安机关。

考点3:储存民用爆炸物品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1)建立出人库检查、登记制度,收存和发放民用爆炸物品必须进行登记,做到账目清楚,账物相符;
(2)储存的民用爆炸物品数量不得超过储存设计容量,对性质相抵触的民用爆炸物品必须分库储存,严禁在库房内存放其他物品;
(3)专用仓库应当指定专人管理、看护,严禁无关人员进入仓库区内,严禁在仓库区内吸烟和用火,严禁把其他容易引起燃烧、爆炸的物品带入仓库区内,严禁在库房内住宿和进行其他活动;
(4)民用爆炸物品丢失、被盗、被抢,应当立即报告当地公安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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