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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一级建造师速记宝典(建筑)(五)

来源:未知 2018-03-09 14:45

1A431012房屋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的管理规定

考点1:房屋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范围

1.根据相关规定,凡在我国境内新建、扩建、改建各类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都必须按规定进行竣工验收备案。
2.抢险救灾工程、临时性房屋建筑工程和农民自建低层住宅工程,不适用此规定。
3.军用房屋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按照中央军事委员会的有关规定执行。

考点2:房屋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期限要求

1.建设单位应当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15d内,依照相关规定,向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备案机关)对工程进行备案。
2.备案机关发现建设单位在竣工验收过程中有违反国家有关建设工程质量管理规定行为的,应当在收吃竣工验收备案文件15d内,责令停止使用,重新组织竣工验收。

考点3:房屋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时应提交的文件

1.工程竣工验收备案
2.工程竣工验收告。竣工验收报告应当包括工程报建日期,施工许可证号,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意见,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分别签署的质量合格文件及验收人员签署的竣工验收原始文件,市政基础设施的有关质量检测和功能性试验资料以及备案机关认为需要提供的有关资料。
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由规划、环保等部门出具的认可文件或者准许使用件。
4.法律规定应当由公安消防部门出具的对大型人员密集场所和其他特殊建设工程验收合格的证明件。
5.由人防部门出具的验收件。
6.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质量保修
7.法规、规章规定必须提供的其他文件。住宅工程还应提交《住宅质量保证》和《住宅使用说明》。
速记:一报一表三文三书

1A431013城市建设档案的管理规定

考点:城市建设档案报送期限及相关规定

1.建设单位应当在工程竣工验收后3个月内,向城建档案馆报送一套符合规定的建设工程档案。凡建设工程档案不齐全的,应当限期补充。停建、缓建工程的档案,暂由建设单位保管。
2.列入城建档案馆档案接收的工程,建设单位在组织竣工验收前,应当提请城建档案管理
机构对工程档案进行预验收。预验收合格后,由城建档案管理机构出具工程档案认可文件。
3.建设单位在取得工程档案认可文件后,方可组织工程竣工验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
办理竣工验收备案时,应当查验工程档案认可文件。

1A431014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的管理规定

考点: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的竣工验收与保修

房屋建筑工程保修期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房屋建筑工程的最低保修期为:
1.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规定的该工程合理使用年限;
2.屋面防水,有防水要求的房间,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合理使用年限;
3.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
4.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为2年
5.装修工程为2年
6.保温工程为5年

1A431015建筑市场诚信行为信息的管理规定

考点:诚信行为记录的发布

1.诚信行为记录实行公布制度。
2.诚信行为记录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当地建筑市场诚信信息平
台上统一公布。其中,不良行为记录信息的公布时间为行政处罚决定做出后7d内,公布
期限一般为6个月至3年;良好行为记录信息公布期限一般为3年,法律、法规另有规定
的从其规定。

1A431021建筑工程安全生产责任制

考点: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

1.施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考核合格后方可任职。
2.施工单位的项目负责人应当由取得相应执业资格的人员担任,对建设工程项目的安全施工负责:
(1)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2)确保安全生产费用的有效使用;
(3)根据工程的特点组织制定安全施工措施
(4)消除安全事故隐患,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3.建设工程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负总责
4.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对分包工程的安全生产承担连带责任。分包单位应当服从总承包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分包单位不服从管理导致生产安全事故的,由分包单位承担主要责任。
5.垂直运输机械作业人员、安装拆卸工、爆破作业人员、起重信号工、登高架设作业人员等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过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
6.施工单位应当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7.建筑施工企业必须为从事危险作业的职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支付保险费。

1A431023工程建设生产安全事故处理的有关规定

考点:事故报告

1.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向本单位负责人报告;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于1h内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
2.报告事故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事故发生单位概况;
(2)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以及事故现场情况;
(3)事故的简要经过;
(4)事故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数)和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
(5)已经采取的措施;
(6)其他应当报告的情况
3.事故报告后出现新情况的,应当及时补报。

1A431024 建筑工程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的有关规定

考点1:专项方案编制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工程况: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概况、施工平面布置、施工要求和技术保证条件
2.编制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标准、规范及图纸(国标图集)、施工组织设计等
3.施工划:包括施工进度计划、材料与设备计划
4.施工艺技术:技术参数、工艺流程、施工方法、检查验收等
5.施工全保证措施:组织保障、技术措施、应急预案、监测监控等
6.动力计划: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等
7.计算书及相关
速记:概依劳安图工计

考点2:专家论证的主要内容:

1.专项方案内容是否完整、可行;
2.专项方案计算和验算依据是否符合有关标准规范;
3.安全施工的基本条件是否满足现场实际情况。
速记:内容条件依据书

1A431025建筑工程非法转包、分包的有关规定

考点:违法分包的行为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79号)对通常所称的违法分包进一步做出明确定义,具体是指下列行为:
1.总承包单位将建设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的;
2.建设工程总承包合同中未有约定,又未经建设单位认可,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部分建设工程交由其他单位完成的;
3.施工总承包单位将建设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分包给其他单位的;
4.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建设工程再分包的
5.总承包单位对因转包工程或者违法分包的工程不符合规定的质量标准造成的损失,与接受转包或者分包的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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