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生道路虽漫长 紧要处往往只有几步
---湖南省郴州市人民检察院原副院长徐望实忏悔录
我叫徐望实,从小出生在偏僻的山村,祖祖辈辈都是地道农民,一家人生活全部来自这片黄土地。看到父母终日劳作、省吃俭用供我读书,我便立志发奋将来出人头地以报答他们养育之恩。1985年,我从学校分配到湖南省临武县审计局工作,随后调入临武县人民检察院工作。在组织的关怀下,通过自己的努力,一步步从一名普通的书记员、反贪局长、副检察长,主管全市反贪工作,工作期间多次被各级党组织和检察机关授予荣誉称号,曾荣获二等功两次,三等功三次,事业辉煌的同时我还拥有一个温馨的家庭---贤淑的妻子和聪明的女儿。这些都曾使我感到无比的幸福和无限的幸运。然而千里之堤,溃于蚁穴。美好的东西一旦与私欲、贪欲相染,反倒成了一种悲哀与耻辱。那时的犯罪绝非偶然,而是经过激烈的心理波动和尖锐的思想斗争,是特权思想、拜金主义驱使的必然结果。
工作之初我怀抱满腔热情,曾决心为反腐败斗争贡献自己毕生青春。因长期工作在反腐败斗争第一线,耳濡目染许多官员堕落的轨迹,为此我常警醒自己,一定要把握道德和法律的底线。但随着职务的不断提升,和外界接触越来越多,与那些腰缠万贯老板们的“纸醉金迷”相比,我不再甘心只做“苦行僧”,情感和理智也慢慢发生了倾斜;想想自己作为一个执法部门的领导,手中掌握的不正是法律的生杀大权吗?这种国家赐予的执法权难道不能成为自己的生财之道?这样的想法一旦萌芽,我思想的警惕性也随之放松,一些老板看到有机可乘,就像“苍蝇盯上了臭蛋”,千方百计找机会接触我。正是由于我所在的市区矿产资源丰富,房地产开发活跃,相当一部分人是通过不正当手段取得了矿产资源开采权和房地产开发权,所以这些人总是找各种借口拉拢腐蚀执法机关的领导干部。当然,对于我这样一个手握检察权的人自然更成了他们拉拢腐蚀的主要对象。在我犯罪行为中最具典型的是一个拥有几千万资产的矿产开发商经过精心策划,使我最终步入其圈套,逐步走向犯罪的深渊。那是1994年我刚担任县级检察院主管反贪工作的副检察长,这个矿产开发商通过熟人邀请我吃饭,尽管宴席中他没向我提过任何要求,但为今后埋下了伏笔。至此,他每星期总要找理由不是邀请我吃饭就是喝茶,之后又逢年过节以给我小孩红包的名义,每次少则几百元多则几千元,我都默许了,认为他给小孩红包钱,数目不大,又没求我办事,拒绝他情面上过不去,同时又怕伤了朋友感情。随着交往增多,我们甚至成了无话不谈的挚友,他时常询问办案中的一些情况,我也常与他探讨办矿中的相关事宜,在那个时候如果自己能够觉醒,悬崖勒马,今天也许我不会在这里痛彻心扉地忏悔,恰恰相反,我当时非但没有醒悟,反在享受和欲望的泥沼里愈陷愈深。人无横财不富,马无夜草不肥,为得到更多利益,我开始在他公司投资,自已懂得如何规避法律,只要不用自己的名字,天知、地知、他知、我知,几年下来他给我“回报”达到了几百万元。自变相敛财的开始,我们便成了“系在一根麻绳上的蚱蜢”,命运紧紧相连,他一有风吹草动我便寝食难安,竭尽手中权力确保他的平安。2004年,他因与相邻的矿主发生资源之争,便策划制造了震惊全市乃至全省的爆炸案。随着爆炸声烟消云散,他也被公安机关抓获并羁押在看守所。此时我如热锅上的蚂蚁惶惶不可终日,唯恐其向办案机关交代我们之间的关系,于是多方打听其案件进展情况,当案件移送到检察机关后,我便利用自己的职务、关系和影响为其奔走和开脱,该案最终被检察机关作出了存疑不起诉的决定,我松了口气,也得到几十万元现金及矿山投资的“干股”。
这件事后我的执法观、人生观、价值观发生了巨大的扭曲,觉得人生一世,草木一春,得过且过,何不及时行乐?何况我是监督别人,很少有部门监督我。于是胆子越来越大,直到东窗事发。在我所涉案的100多万元犯罪金额中全都是相关老扳所送,我因犯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受到了应有惩罚。
“人生的道路虽然漫长,但紧要处往往只有几步”。如果我在关键时刻能把握自己的思想底线;如果当迈开罪恶的第一步时能及时收回;如果当我有了第一次犯罪以后能及时悔悟;如果我能洁身自好不与不法商人染指……这太多的“如果”,如果我都能够做到,就不会走到今天这一步。
如今,我身处囚牢,追悔莫及……自从我有了第一次犯罪,就仿佛开始了与魔共舞的日子,再没睡过一个安稳觉,我的心日夜被未泯的良知和恐惧交互撞击着、撕扯着、吞噬着……透过冰冷的铁窗望向漆黑的夜空,我扪心自问,是什么让我从一个分管反贪工作的副检察长堕落成罪犯?深究原因:一是权力至上,不能树立正确的权力观,把党和人民赋予的检察权作为自己谋取私利的手段。正是由于我不能正确认识权力的本质,认为有了权就有了一切,就可以为所欲为,同时不能自觉地将权力置于有效监督之下,借助自己手中职权为自己及家人谋取私利,最终沦为可耻罪人。二是金钱至上,不能树立正确的利益观。在贪欲的摆布下,我肆无忌惮地敛取钱财,直至堕落为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贪欲使我如入泥潭不能自拔。金钱蛀空了我的灵魂,也带给我牢狱之灾。三是意气至上,不能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丧失了基本的职业道德和做人的基本原则,交友不慎、随意的生活圈、意气用事更是加速了我堕落的步伐。
我从一个知法、懂法、手握执法权的领导干部堕落成一名罪犯,受到法律的严惩是咎由自取.犯罪使我在政治上身败名裂。要是没有当时对金钱的贪婪,靠合法的收入,也足以过上比较富裕的生活,一切曾经的美好已化为乌有:年迈的父母因我的犯罪变得神态痴呆,妻子终日以泪洗面,女儿成绩陡然下降……现在,我已经把权、钱、利看得很淡很淡。权力是暂时的,金钱不是万能的,生不带来死不带去。我的犯罪在伤害家人的同时更毁损了党的形象,给组织带来了无法弥补的负面影响,辜负了人民群众的殷切期望,践踏了公平正义的执法理念,与我给党、给人民、给社会、给家庭造成的危害程度相比,法律对我如何惩处都不为过。
上一条:宁夏建造师挂靠: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节能宣传周活... | 下一条:宁夏建造师人才网:关于第九批二级建造师初始注...

